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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关规定

日期:2015-5-12 16:54:00点击数:
 1、协议签订权利人:被拆迁人是指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十三条规定:房屋拆迁安置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补偿方案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若是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因拆迁而得到的拆迁补偿安置款属于所有共有人共同所有,是共有财产,需要按照共有份额划分,不得随意侵占。

3、补偿款分配纠纷:若因拆迁补偿安置款发生纠纷,可以先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应向法院申请保全房屋拆迁补偿款,这是为了避免日后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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