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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维权证据

日期:2016-10-14 15:46:00点击数:
无论是选择何种途径来追究商标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当事人都需要向有关主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证明商标权利有效的证据(权属证据)以及表明商标权被侵害的证据(侵权证据)和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其中权属证据一般掌握在权利人手中,保全的必要性不大,本文不予讨论。而侵权证据和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因行为人系侵权人,灭失的可能性随时存在,提取的时机也非常重要,故申请公证保全的证据主要是这两类。
1.侵权证据
该类证据一是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的证据,二是包括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被告的产品样品或照片、被告的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工商或公安部门立案材料、处罚材料等等证据,用以证明谁是侵权人及侵权人实施了或正在实施对商标权的侵权行为。
2.损害赔偿证据
在商标侵权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通常情况下,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有三种:(1)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3)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千万元以下的赔偿。由此可见,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范围、后果等相关证据,对于赔偿数额的计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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