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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查获假冒“tiger”商标汽油发电机组系列案

日期:2016-10-14 15:22:00点击数:
(一)案情介绍
  
2010826,上海海关根据权利人的举报,对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出口的一批汽油发电机组进行了布控。827,上海外港海关对协通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了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上标有“tiger”商标,价值近50万元人民币。同时当上海海关了解到该批货物来源于上海立秋波实业有限公司及台州的两家生产企业的生产库存,仓库内可能仍存有多余货物时,便在通关系统中设置风险参数,对上述公司出口货物实施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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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根据风险提示,对上海立秋波实业有限公司将向尼日利亚出口的另外一批货物实施查验,再次查获1600台标有“tiger”商标的侵权汽油发电机组,价值约人民币59.58万元。
  由于上述货物数量和价值巨大,在经过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后,按照有关规定将案件向上海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公安机关目前已经对上述两起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二)、推荐理由
  1、该案件是上海海关与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后查处的侵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缩影。本案中,上海海关与权利人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各司其职、共同协作,从而最终有效地制止了该批侵权货物的出口。2010年,上海海关共计查获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共计40起,涉案商品近383.86万件,案值近800万元。
  2、海关积极运用风险分析工具,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研判和查处能力。海关在案件调查的同时,还注重对相关风险信息的收集与评估,提炼高风险参数并在风险管理平台予以发布,在相隔4月之后再次成功查获不法企业连续出口侵权汽油发电机组行为,展现了海关运用高科技智能化管理手段实现严密监管的能力,同时海关缜密、细致的调查工作也为公安部门确定当事人涉嫌犯罪的行为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3、该案是海关探索与公安部门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新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效衔接,更快、更准、更狠地打击进出口环节涉嫌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在查办该案件中,上海海关采取与市公安部门实时联络,公安机关在案件通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进行立案侦查,新型合作模式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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