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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查获侵犯“GUCCI”等商标权服装案

日期:2016-10-14 15:19:00点击数:
(一)案情介绍
  
201035,广州某制衣公司向广州海关隶属番禺海关申报棉制男装长裤20856条。由于该批货物使用了“GUCCI”商标,该公司报关员在申报时向海关提交了其香港客户提供的商标使用授权证明。
  海关审单人员结合职能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信息,认为该票货物存在以下疑点:一是该企业过往出口货物品牌较为混杂,多为中低档产品,此次出口的货物申报品牌为世界知名的奢侈品牌,与以往的产品定位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货物申报单价偏低与品牌知名度不符。综合分析上述因素,经办关员决定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
  经查,发现该批长裤不但使用了“GUCCI”商标,还涉及“D&G ”“LV” 等多个世界知名品牌。于是对该批货物暂停通关并将有关情况通知了相关品牌的权利人。后经权利人确权,该批货物属于未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广州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进行扣留。经调查,该批货物系当事人按照香港某公司订单生产,接单时虽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授权文件,但未对其真实性予以核实。最终,广州海关决定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二)推荐理由
  1、体现了海关运用风险分析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果和一线关员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广州海关对过往案件进行逻辑整理,结合各口岸物流特点进行风险分析,定期提炼侵权高风险要素,及时向监管一线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指导现场开展查缉工作。在本案中,虽然企业提供了授权书,但一线监管现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对运输线路、商品、企业、申报特点等多个风险点分析识别准确,法规部门对现场上报的材料审核细致、敏感性强,于细微处发现疑点。该案是两级执法单位准确运用风险技术手段成功查获大宗侵权商品的典范。
  2、对揭示侵权贸易的成因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本案中,涉案企业虽然是侵权服装的生产企业,但其订单来自境外,生产企业也曾向委托加工方索要合法使用商标的授权委托书。所以境外企业应当承担侵权的主要责任,将全部侵权责任归于生产加工方是不公平的。此案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通过此案向国际社会揭示了侵权成因的复杂性,充分说明境外进口商对侵权产品的主动索求是国际侵权贸易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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